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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文:不断创新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作者:
刘学文赴冀渝陕检查督导时强调


 

增强防范意识 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创新和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10月31日至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带领的带案下访督导第六工作组一行先后赴河北、重庆和陕西,就当地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他强调,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增强涉诉信访防范意识,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制度,抓基层、打基础,有效化解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督导组就贯彻“四个必须”、落实“五项制度”的情况听取了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的汇报,并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场化解了王国忠、贺长信等涉诉信访积案。

  刘学文指出,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涉诉信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以来,三地法院思想认识到位、行动部署扎实。在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积极支持下,努力协调各个方面力量,成功化解了一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成效非常显著,涉诉信访工作局面有了很大改善。各地进京访、重复访等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得以有效解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为涉诉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刘学文强调,当前,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要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将领导重视转变为全员重视,将思想认识转变为自觉行动,切实增强涉诉信访工作能力。当前要重点做好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推行相关制度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信访问题的产生。对进入法院的各类案件,从立案环节就要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估,要将评估工作贯彻到整个审判过程、各个工作环节,充分发挥评估制度的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作用。二是要注意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工作水平。要在全力做好案件审查工作的同时,努力推动司法救助扶助制度建立和完善。一些地方法院通过努力,已经将部分信访救助资金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这一成果意义重大,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实际上,只有将救助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发挥这项制度的积极意义。三是要充分利用中央清积活动提供的难得机遇,尽快理顺与党政领导机关的工作关系,多维度探索清积工作方法,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化解信访老案,努力疏导案件出口,力争实现化解一批、带动全局的工作效应。四是要继续完善信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逐步将信访工作经历作为审判干部提拔任用的必备条件。要充分落实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工作要求,努力促成全员重视、全员参与的信访工作大格局。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信访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注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接访处访工作水平,在信访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科技强院”的改革方向。另外,要充分发挥立案信访大厅的积极功能,尽快将大厅建设成为贴近人民群众、贯彻群众观念的信访工作平台。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不断研究和总结成功经验,做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劳动,努力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督导期间,刘学文一行先后视察了部分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并与当地党政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就涉诉信访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河北高院院长高勇、重庆高院院长钱锋、陕西高院院长安东参加了工作汇报,分管院领导陪同督导检查。